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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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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针
(株)温阳观光酒店(以下称“温阳观光酒店”)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 为遵守《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而努力。温阳观光酒店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为了对与此相关的投诉进行迅速而妥善的处理,制定并公布如下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针。 本方针从2016年 11月 10日起实施, 如果对本方针进行修订, 将通过网站公告(或单独通知)进行公示。 第 1 条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①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 温阳观光酒店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收集用户的以下个人信息。 分类 : 个人信息项目 必需项目 : 姓名,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温阳观光酒店名 ※ 温阳观光酒店对于可能显著侵害用户隐私的敏感信息(思想•信念, 加入•退出工会•政党, 政治见解, 健康, 性生活等相关信息) 及固有识别信息,在无法令许可或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时,不进行收集。 ②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温阳观光酒店通过以下方法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 - 主页上请求提供报价, 请求提供AS服务, Q&A - 通过使用服务时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信息进行收集 ※ 温阳观光酒店对主页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各项内容制定了用户可以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 “同意提供必需信息” 或 “同意提供选择信息”的程序。 第 2 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① 处理中的个人信息不用于使用目的以外的其它用途, 如使用目的发生变更,将根据相关法律采取征得同意等必要的措施。 第 3 条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① 温阳观光酒店在法令规定的个人信息保留•使用期限或信息主体在个人信息收集时同意的个人信息保留•使用期限内,仅以相应信息的使用目的处理•保留个人信息。 ② 从信息主体处收集信息时,征得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及保留期限为5年。 ③ 法令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及保留期限如下所示。 保留项目 :用户的互联网等日志记录/用户的访问地址追踪资料 保留期限 : 12个月 法律依据 : 通信机密保护法 第 4 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流程及销毁方法) ① 温阳观光酒店在个人信息保留期限期满, 处理目的已达成等不再需要个人信息时,立刻销毁相应个人信息。 温阳观光酒店的销毁流程及方法如下所示。 1. 销毁流程 征得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期满或者处理目的已达成, 或相关法令规定的保留期限期满后, 将删除或销毁相关信息。 2. 销毁方法 温阳观光酒店对于电子文件形态保存的个人信息,采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性方法进行删除。纸质文件的记录•书面打印的个人信息应通过粉碎机进行粉碎或焚烧销毁。 第 5 条 (向第3方提供个人信息) ① 温阳观光酒店未经用户同意,不向外部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以下情况例外。 1. 法律上有特殊规定,或者需要遵守法令上的义务不可避免需要提供的情况 2.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处于无法表达意见的状态,或者因地址不明等无法事前征得同意时, 认可为了信息主体或第3方明确的紧急生命、身体、财产的利益维护的需求而需要提供的情况 3. 根据法令规定, 或者司法调查的目的,按照法令确定的流程和方法,由调查机关要求提供时 ② 第3方提供企业变更,或者征得同意的内容以外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应就此单独通过征得用户同意的流程进行提供。 第 6 条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①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随时可以查询或修改已注册的本人信息,并可以提出撤消同意、会员注销申请。但是如果进行上述操作,可能难以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务。 ② 为此,在主页留言或向个人信息管理责任者、个人信息负责部门进行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 ③ 温阳观光酒店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拒绝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浏览/修订•删除。 1.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浏览的情况 2. 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不当侵害他人的财产及其它利益的情况 ④ 用户提出修改错误个人信息的请求时,在修订完成之前不使用该个人信息或提供给第3方。此外,如果已经向第三方提供了错误的个人信息,应立刻向第三方通知修改处理的结果。 ⑤ 温阳观光酒店在用户或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时,删除/处理终止使用的个人信息,根据“3.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中的明确规定进行处理,保证不以其它目的进行浏览或使用。 ⑥ 请根据最新状态准确输入用户的个人信息。 因用户输入错误信息导致的事故责任由用户承担,盗用他人信息等输入虚假信息时,将丧失用户资格。 ⑦ 用户在拥有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的同时,也有保护自身和不侵害他人信息的义务。为了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外泄要小心谨慎,并注意不得损毁他人的个人信息。如未能尽到相关责任导致他人信息及尊严受损,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第 7 条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 运营及禁用相关事项) www.onyanghotel.co.kr 不使用保存网站访问顾客的相关信息并随时导入的cookie。 第 8 条 (其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相关的方针) ① 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性确保措施 温阳观光酒店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面,为了确保个人信息不丢失、被盗、泄露、篡改或损毁,保障安全性,采用以下管理上、技术上、物理上的措施。 1. 管理上的措施: 制定•遵守•监督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应遵守的公司内部规定, 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等 2. 技术上的措施: 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访问权限管理, 安装访问管制系统, 固有识别信息等的加密, 安装保安程序等 3. 物理上的措施: 电算室、资料保管室等的访问管制及安装出入许可•监控系统等 ② 拒绝电子邮箱非法收集方针 温阳观光酒店拒绝使用电子邮箱地址收集程序或其它技术性的装置非法收集本网站上登载的电子邮箱地址。违反上述内容时,根据《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第 9 条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及负责部门等说明) ① 温阳观光酒店指定以下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及个人信息负责部门,总管并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 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的投诉处理及损害救助等。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 隶属: 温阳观光酒店管理组 □ 姓名: LEE HYUNJIN组长 □ 电子邮箱: gusjin12@nate.com □ 电话: 041)540-1123 □ 传真: 041)540-1135 个人信息负责部门 □ 隶属: 温阳观光酒店电算组 □ 姓名 RYU JEAHONG室长 □ 电子邮箱: skysales@paran.com □ 电话: 041)540-1127 □ 传真: 041)540-1135 ② 信息主体使用温阳观光酒店的服务(或业务)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咨询事项、投诉处理、损害救助等相关事项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及负责部门咨询。温阳观光酒店对信息主体的咨询将及时回复并处理。 ③ 信息主体可以向以下机关请求提供个人信息侵害相关的损害救助,进行咨询等。以下机关是独立的单独机构,如果对温阳观光酒店的个人信息投诉处理、损害救助结果不满意,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进行咨询。 1. 个人信息侵害投诉中心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 管辖业务: 个人信息侵害事实投诉, 咨询申请 - 主页: privacy.kisa.or.kr - 电话: (无区号) 118 - 地址: (138-950) 首尔市松坡区中台路 135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投诉中心 2.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 管辖业务: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 团体纠纷调解 (民事解决) - 主页: privacy.kisa.or.kr - 电话: (无区号) 118 - 地址: (138-950) 首尔市松坡区中台路 135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投诉中心 3.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团: 02-3480-3571, cybercid@spo.go.kr(www.spo.go.kr) 4. 警察厅网络恐怖犯罪应对中心: 1566-0112 (www.netan.go.kr) 第 10 条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针变更) ① 本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针从2016. 11. 10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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